立即到MyDHL+選用「DHL個人進口速遞服務」進口貨件,輕鬆將你的貨件從世界各地入口到香港,更可獲贈精美禮品!

完成以下簡單3步,即可得到時尚廚房專用電子磅乙個! 


推廣期: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如你尚未使用個人進口速遞服務,立即按照以下步驟進口貨件!

  


「個人進口速遞服務」推廣(「本活動」)的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21年4月1日止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2. 本活動只適用於於網站 https://mydhl.express.dhl/hk/en/home.html (「MyDHL+」)購買個人進口速遞服務(「服務」)的敦豪國際速遞(香港)有限公司(「DHL」)客戶(「合資格客戶」)。
  3. 於推廣期內,每位合資格客戶成功:-
    1. 於MyDHL+建立提單(「提單」)及使用服務發送國際運件;及

    2. 於香港安排以信用咭支付服務的正價費用;及

    3. 於指定網頁登記入口提單資訊,
      將有資格獲取一個DHL廚房專用電子磅 (「禮品」),以每張提單計算(不論運件數量)。

  4. 於相關運件成功派遞後30日內,禮品換領信將電郵至每位符合上述第三段所有條件的合資格客戶的登記電郵地址。該合資格客戶可在(禮品換領信中列明的)截止日期當日或之前(「截止日期」)於指定的DHL速遞中心憑提單及禮品換領信換取禮品。
  5. 禮品必須在截止日期當日或之前換領。
  6. 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
  7. DHL並不是禮品的生產商、供應商或零售商,恕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或義務。
  8. 所有禮品均不可被轉換,並且不能出售、轉售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兌換現金、其他產品或其他回報。  
  9. 任何禮品、或任何相關服務或權利(或其中之任何部分)所作出的任何類型的退款要求、索償或申索,概不受理。
  10. 本活動的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或折扣同時享用。
  11. 如有任何爭議,DHL保留最終決定權。
  12. DHL保留隨時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活動的條款及細則及/或終止本活動的權利。
  13. DHL的付運條款及細則適用於DHL提供之所有服務,詳情請瀏覽www.dhl.com.hk 。
  14. 本條款及細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管轄及按之解釋。
  15. 任何第三者權益將不可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強制執行。
  16. 若本條款及細則之中文及英文版本出現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